“三十六计”一语,先于著书之年,语源可考自南朝宋将檀道济(?—公元436年),据《南齐书·王敬则传》:“檀公三十六策,走为上计,汝父子唯应走耳。”意为败局已定,无可挽回,唯有退却,方是上策。此语后人赓相沿用,宋代惠洪《冷斋夜话》:“三十六计,走为上计。”。及明末清初,引用此语的人更多。于是有心人采集群书,编撰成《三十六计》。但此书为何时何人所撰已难确考。《三十六计》或称三十六策,是指中国古代三十六个兵法策略,语源于南北朝,成书于明清。它是根据中国古代军事思想和丰富的斗争经验总结而成的兵书。据原书“序言”说,在全书“三十六计”中,每六计为一套,共分六套:第一套为“胜战计”,第二套为“敌战计”,第三套为“攻战计”,第四套为“混战计”,第五套为“并战计”,第六套为“败战计”。前三套是处于优势时所用之计,后三套是处于劣势时所用之计。每套又各包含六计,总共三十六计。该书影响范围早已超越了军事领域,广泛地运用在经济、生活、外交等各个领域之内,对后世有着深远的影响。
【原文】摧其坚,夺其魁,以解其体。龙战于野,其道穷也。
【注释】龙战于野,其道穷也:此语出自《易经•坤》,在这里比喻敌
人面临绝境。
【译文】摧毁敌人的主力,擒住它的首领,就可以瓦解它的整体力量。
就好像龙离开大海到陆地作战而面临绝境一样。
【讲解】此计语出自唐代诗人壮甫的《前出塞》诗:“挽弓当挽强,用
箭当用长。射人先射马,擒贼先擒王。”比喻作战要抓住关键。在军事上指
首先歼灭敌人的主力或主要将领,借此动摇敌人的斗志,使敌人遭到失败。
此计也可指集中优势兵力,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。
从哲学的角度来看,此计中的“王”指主要矛盾(或矛盾的主要方面)。
主要矛盾是在诸矛盾中居于领导和支配地位的矛盾,主要矛盾解决了,其它
矛盾也就迎刃而解了。也就是说,在处理问题时,关键的少数的作用胜过次
要的多数。可见,擒贼擒王是一种抓主要矛盾以带动其它矛盾解决的计谋。
此计的含义有以下三种:
(1)擒其魁首。俗话说:“人无头不走,鸟无头不飞”。首领是一个组
织的主脑,起着引导、协调和凝聚的作用。一旦失去了首领,组织就会群龙
无首,乱成一团。所以,瓦解一个组织,首要的一条是擒其魁首。
(2)击中要害。俗话说:“打蛇要打七寸”。因为七寸之处是蛇的心脏
所在的位置。打坏了蛇的心脏,蛇自然不能存活。同理,做任何事情都要抓
住要害和关键,这样就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。
(3)提纲挈领。善于张网的人,总是抓住网的总纲绳;有经验的家庭主
妇,总是提着裘皮大衣的领子,上下一抖,裘皮毛自然理顺。这便是提“纲”
挈“领”的妙处。做任何事情,都要提纲挈领。如果胡子眉毛一把抓,就会
费力不讨好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