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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格列佛游记》:第四卷 慧驷国游记 第二章

《格列佛游记》是斯威夫特的代表作,是一部远远超过“儿童读物”范围的奇书。全书由四部分组成,分别为小人国游记、大人国游记、…

《格列佛游记》是斯威夫特的代表作,是一部远远超过“儿童读物”范围的奇书。全书由四部分组成,分别为小人国游记、大人国游记、飞岛游记和慧泅国游记。全 部游记是对十八世纪前半期英国社会毫不留情的全面批判;尤其是对统治者的腐败、无能、无聊、毒辣、荒淫、贪婪、傲慢等作了酣畅淋漓的揭露和无情的批判。这 种批判的声音在慧泅国游记中甚至达到了尖锐和偏激的程度,斯威夫特将矛头直接指向罪孽深重、愚蠢肮脏、毫无理性的整个人类。由马匹组成的慧泅国是他理想中 的乌托邦,格列佛遭到智慧而理性的慧泅的流亡,满怀怅惘地回到生养他而又让他厌恶的故土,只好愤怒而又无可奈何地与一帮“野胡”共度余生。慧泅国游记遭到 了很多作家的尖锐指责,其中以著名作家萨克雷的这段话最具代表性,他说斯威夫特是: “一个恶魔,急切地叫嚣着,咬牙切齿地咀咒人类,撕下了每一缕端庄,抛却了每一点男子气概,没有羞耻,言辞肮脏,思想肮脏,暴怒、狂野、污秽可憎。” 萨克雷的感情和言辞的激烈,决不逊色于斯威夫特在慧泅国游记中的表现,这种相似与契合倒令人觉得非常有趣。 斯威夫特一生出版了很多作品,大部分是无名出版,惟一例外的就是代表作《格列佛游记》,为此他得到了两百英磅的稿酬。

第四卷 慧驷国游记 第二章

作者由一只“慧骃”领到家中——房屋的描写——作者受到接待——“慧骃”的食物——作者因吃不到肉而感到痛苦,但后来找到了解决的办法——他在这个国家吃饭的方式。

大约走了三英里路之后,我们来到了一座长房子面前。那座房子是先用木材插

在地上,再用枝条编织建成的。房顶很低,上面盖着草。这时我开始感到安心了一

些,就把几件玩具拿了出来(旅行家们通常带一些这样的玩意儿把它们当礼物送给

美洲等地的印第安野人),希望这家人家的人会因此而高兴而好好的款待我。那马

对我作了一个姿势要我先进房去。这是一间很大的房间,光光的泥土地面,一边是

整整一排袜草架和食槽。房间里有三匹小马和两匹母马,都不在吃草,有几匹倒是

屁股着地坐在那儿,这叫我非常惊奇;可让我更加惊奇的是,其余的那几匹在那儿

做家务事。看上去它们只不过是普普通通的牲口,可是却证实了我起初的那个想法:

一个能把野兽教化成这样的民族,其智力方面一定超过世界上所有的人。灰色马随

后就走了进来,这样,其他的那些马就没有能够虐待我,否则,我也许要吃些苦头。

它以一种威严的姿态对它们嘶叫几声,它们则报以回答。

除了这间房以外,到这一座长房子的尽头另外还有三间,通过相向的三扇门,

把房间连在一起,就象一条街道。我们穿过第二个房间向第三个房间走去。这时灰

色马先走了进去,示意我在外面等候。我就在第二个房间里等着,一边将送这家主

人和主妇的礼物准备好;它们是两把小刀,三只假珍珠手镯,一面小镜子和一串珠

子项链。那马嘶叫了三四声,我等着,希望能听到人声的回答;但除了同样是马的

嘶叫之外,别的声音我什么也没有听到,只是一两声叫得比灰色马的更尖利一些。

我心里开始想,这房子一定属于他们中的什么大人物,在得到召见之前似乎要经过

许多礼节。可是,这位高贵人物的生活及其他事情都由马来侍候却是我弄不明白的。

我怕自己被这种种遭遇和不幸弄得神经失常了,于是就振作精神,在只有我一个人

的这个房间四面观察一下;房里的摆设还是同第一个房间一样,只是更雅致一些罢

了。我擦了好几次眼睛,但看到的还是同样东西。我拧拧胳膊捏捏腰让自己清醒过

来,想这不是在梦里吧?然后我肯定地得出了这样的结论:这所有出现的一切肯定

只是夭术和魔法。不过我来不及再往下细想了,那灰色马已经来到门口,它示意我

跟它走进第三个房间。一进去,我就看到一匹非常漂亮的母马,它正和一匹小公马

和一匹小母马屁股着地坐在即整洁又讲究的草席上。

我进房间后不久,那母马就从草席上站了起来。它走到我跟前,仔仔细细在我

的手和脸上打量一番之后,竟露出了十分轻蔑的神色。接着它就转过身去向着那匹

灰色马了。我听到它们一再地说起“野胡”这个词儿,虽然那是我学会说的第一个

词,可它的意思我当时还不清楚。不过没过多久我就弄清楚了,这使我永远感到是

一种耻辱。灰色马用它的头朝我点了点,又像刚才在路上时那样“混,混”了几下,

我明白那是叫我跟它走。它带我出了房间,来到一个像院子一样的地方,那儿离马

儿住的房子不远还有一座房子。我们一走进去,我就看见三只我上岸后最先看到的

那种叫人厌恶的畜生。它们正在那里享用树根和兽肉,我后来才发现那是驴肉和狗

肉,有时也吃病死或偶然致死的母牛肉。它们的脖子上都系着结实的枝条,另一头

拴在一根横木上。它们用两只前爪抱住食物,再用牙齿撕下来吃。

马主人吩咐它的一名仆人(一匹栗色小马)将最大的一头解下来牵到院子里。

我和那野兽被紧挨着排到一起后,主仆二马就开始仔细地比较起我们的面貌来,随

后即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说“野胡”,“野胡”。当我看到这只可恶的言生竟完完全

全是个人的样子时,恐惧得简直无法形容。它的脸又扁又宽,塌鼻子,厚嘴唇,大

嘴巴,但与人的这些差别在所有野蛮民族的人身上都是很常见的,因为野蛮人总让

他们的小孩子趴在地上,或者把他们背在背上,孩子的脸贴着母亲的肩膀擦来擦去,

面部轮廊也就变了形。“野胡”的前爪除了指甲长,手掌粗糙,颜色棕黄,手背长

毛之外,和我的手没有什么区别。我们的脚也有同样的相似之处,差别也同手的一

样;这我心里非常明白,然而马不知道,因为我的脚上穿着鞋和袜子。身上其他各

处也都相同,只是它多毛,颜色也不一样,这一点我前面已经讲到。

这两匹马感到疑惑不解的问题,大概是看到我身体的其他部分和“野胡”的大

不相同,这都是我衣服的功劳;对于衣服它们是毫无概念的。那匹栗色小马用它的

蹄子和蹄(骨交)夹了一段树根给我(它们拿东西的方法我以后有合适的机会再来细

说)。我用手接了过来,闻了闻,重又十分礼貌地还给了它。它又从“野胡”住所

里拿来一块驴肉,可是气味极其熏人,东西我都不吃,它于是就把这驴肉扔给了

“野胡”,结果一下就给它们狼吞虎咽地吞吃了。之后它又给了我一小捆干草和一

马球节[注]燕麦,可我都是摇摇头,表示这两样令我恶心得想呕吐,赶紧把头侧向

了一边。说真的,我现在倒真提心起来了,要是我遇不上什么同类的人,我是一定

会被饿死的。至于那些龌龊的“野胡”,虽然那时没有人比我更热爱人类了,我也

无论如何不能承认它们就是我的同类,我还从未见到过这么可憎厌的生物,我住在

这个国家的那段时间里,也是越接近它们就越觉得它们可恶。这一点,那马主人从

我的举止上也已经看出来了,于是它就吩咐把“野胡”带回窝里去。接着它就将前

蹄放到嘴上,动作看上去非常从容自然,却令我大为惊讶。它又作了别的一些姿势,

意思是问我要吃什么。可是我无法作出让它明白我意思的回答,而即使它明白了,

我也看不出能想到什么办法为自己弄到食物。正当我们处在这种境况下时,我看到

旁边走过一条母牛,我因此就指了指它,表示想上前去喝母牛的奶。这一下倒是起

了作用。它把我领回家来,吩咐一匹做仆人的母马打开一间房间,里面整整齐齐、

干干净净存放着大量用陶盆和木盆装着的牛奶。母马给了我满满一大碗,我十分痛

快地喝了下去,顿时就觉得精神大振。

大约中午时分,我看到四只“野胡”拉着像雪撬一样的一种车子朝房子这边走

来。车上是一匹老马,看上去像是有些身份的;它下车时后蹄先着地,因为它的左

前蹄不小心受了伤。老马是来我的马主人家里赴宴的,马主人十分客气地接待了它。

它们在最好的一间屋里用餐,第二道菜是牛奶熬燕麦,老马吃热的,其余马都吃冷

的。它们的食槽在房间的中央摆成一个圆圈,分隔成若干格,它们就围着食槽在草

堆上坐成一圈。食槽圈的中间是一个大草料架,上有许多尖角,分别对准食槽的每

一个格子,这样每一匹公马和母马都能规规矩矩、秩序井然地吃自己那一份干草和

牛奶燕麦糊。小马驹似乎行动很讲规矩,马主人夫妇对它们客人的态度则极为畅快

而殷勤。灰色马让我在它的身边站着,它就和它的朋友谈了许多关于我的话,因为

我发现客人不时地朝我看,而且又一再地说到“野胡”这个词儿。

我那时恰好戴着一副手套,那匹灰色马主人见了非常不解;它看我把我的前蹄

子弄成这样,不觉露出种种惊奇的神色。它用蹄子在我的手套上碰了三四下,意思

好像是要我把我的前蹄子恢复原样。我立即照办,将手套脱下来放进了口袋。

这一举动引起了它们更多的谈论。我看出大家对我这么做都感到很满意,不久

我也看出了这一举动产生了很好的影响。它们让我说出我明白的那几个词。它们在

吃饭时,马主人又把燕麦。牛奶、火、水等东西的名称教给了我;由于我从小就有

很好的学习语言的本领,所以跟着它很容易就念了出来。

饭吃完以后,马主人把我拉到一边,又做姿势又说话让我明白,我没有东西吃

它很担心。燕麦在它们的话里叫“赫伦”,我把这个词儿念了三四遍,因为虽然我

起先拒绝吃这东西,可是再一想,我觉得我可以设法把它做成一种面包,到时和牛

奶一起吃下去,或者就可以让上我活命了,以后再设法逃往别的国家,一直等找到

我的同类。马主人立即吩咐一匹白母马仆人用一种木盘子给我送来了大量燕麦。我

就尽量拿它们放在火上烤,接着把麦壳搓下来,再设法吹去麦皮。我把它们放在两

块石头中间磨碎,接着加上水,做成了一种糊或者饼一样的东西,再拿到火上烤熟,

和着牛奶趁热吃了下去。其实这东西在欧洲许多地方也是一种相当普通的食品,可

是我刚开始吃觉得非常没有味道,时间一长也就习惯了。我这一生常常要落到吃粗

饭的地步,可人的天性是很容易满足的,这也不是我第一次从经验中得到证明。另

外我还不得不说一下,我在这座岛上居留期间,连一个小时的病都没有生过。当然

我有时也设法用“野胡”的毛发编织罗网来提一只兔子或鸟儿什么的;也常常去采

集一些卫生的野菜,煮熟了和着面包一起吃,或者就当生菜吃;间或我也做点奶油

当稀罕物,而且把做奶油剩下来的乳清也都喝了。开头我吃不到盐简直不知该怎么

办,可是习惯成自然,不久以后,没有它也无所谓了。我相信,我们老是要吃盐其

实是一种奢侈的结果,因为把盐放到饮料中起初是用来刺激胃口的,所以除了在长

途的航海中,或者在远离大市场的地方贮存肉食需要用盐以外,食盐是没有必要的。

我们发现,除了人,没有一种动物喜欢吃盐。至于我自己,离开这个国家之后,一

直到过了好长一段时间,我才吃得下有咸味的食物。

关于我的饮食问题已经说得够多的了。其他的旅行家在他们的书中也都大谈这

个题目,好像读者个个都很关心我们这些人是吃得好还是坏。不过这件事还是有必

要提一下的,否则我在这样一个国家和这样一群居民一起生活了三年,世人哪会相

信!

到了傍晚的时候,马主人吩咐给我准备一个住处。住处离马住的房子有六码远,

跟“野胡”的窝是分开的。我弄了一些干草,身上盖着自己的衣服,睡得倒也很香。

但不久以后我就住得更好了,我还要详细地叙述我以后的生活方式,读者到时会知

道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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