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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福尔摩斯东方探案》:贼市谋杀案

对于全世界的福尔摩斯迷来说,福尔摩斯在莱辛巴赫瀑布与宿敌莫里亚蒂的殊死搏斗众所周知,3年后的复活更是大快人心。但是,从1…

对于全世界的福尔摩斯迷来说,福尔摩斯在莱辛巴赫瀑布与宿敌莫里亚蒂的殊死搏斗众所周知,3年后的复活更是大快人心。但是,从1891年至1894年,在福尔摩斯失踪的这三年间,他究竟做了什么?他是否经历了曲折离奇的历险?这几乎成了一个最让人思考的谜。

贼市谋杀案

歇洛克·福尔摩斯处理过各种各样的犯罪案件,有的还是在地球上最偏远的一隅,这让他常常思索人的本性与犯罪的关系。跟所有真正的科学家一样,他坚信指导侦探学的规律–主要是那些观察和推理的规律–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,因此,不论是在印度和伊斯兰教国家的曲折小巷里,还是在巴黎与伦敦宽阔的大街上,这些规律都是同等适用的。不同之处只是表面的现象,究其原因可以归结为由地域造成的偶然差异。

“举个例子来说,”一天吃晚饭时,福尔摩斯说,”有一起发生在德里的谋杀案。当时满地都是红色污点,看起来好像是血迹,从现场一直延伸到几码以外。在伦敦,我们几乎完全可以断定这就是血迹,也只可能是血迹。不过,在德里,或是印度的其他地方,这可能是血迹,也可能是萎叶,那是一种带辣味的叶子,在印度很普通,人们在嘴里咀嚼,吐出叶汁,非常像血迹,让人想到流血的动物、人或是其他什么东西。这个简单的例子说明,你必须搞清楚自己是在什么地方。”

我不得不同意这一点。”但是,犯罪的人呢,亲爱的福尔摩斯?印度或中国的罪犯,和我们英国的罪犯必然不同。难道我们不能谈论罪犯类型吗?”

“我认为不能,华生。也许,对很多人来说,残忍和犯罪是他们的天性,但我个人认为不能这样来划分罪犯。没有什么罪犯类型,也没有罪犯家族。比如,冈瑟比的书讨论印度罪犯的社会等级和部族,纯粹是胡说八道。”

听到他这么说,我大吃一惊,我一直认为,冈瑟比和斯里曼的书对逮捕次大陆的罪犯和犯罪团伙贡献很大。

“那么,罗姆布拉索的书怎么样?”我反驳道,”他的观点是身体类型和犯罪密切相关,这已经无需证明了。他的理论让他成为欧洲顶尖的犯罪学家。”

歇洛克·福尔摩斯对此嗤之以鼻,讽刺地说:”罗姆布拉索是个可怜的笨蛋。他关于犯罪男性和女性的书让我非常生气。他找到的例子都是那些关在意大利监狱里的穷人,都是些无辜的人,他们中很多是父亲,根本没犯罪,只是偷了一块面包去喂饥饿的孩子,那些母亲也是为了同样的目的而出卖自己的身体和灵魂。不,华生,如果我采用罗姆布拉索的方法,我抓到的将是无辜的人,也许只能抓到无辜。”

我认为这些作者在法律方面还是颇有建树的,但福尔摩斯却持一副傲慢的蔑视态度,我非常生气,不过,我也很清楚,我对犯罪学著作的了解完全无法跟他一比高下。而且,我决定继续这场争论,也许能促使他再讲一个故事。

“不过,在我们大英帝国的监狱里可没有这么多无辜的人。我在阿富汗的亲身经历让我得出这样的结论,当地人大都非常邪恶,我们如果要控制这些地区,就面临着巨大的教化任务。甚至受过教育的印度人也说,在社会下层存在大量的社会毒虫,这些人乔装打扮,绝大多数的罪行都是他们犯下的。”

福尔摩斯开心地笑了。”很高明,华生,”他惊呼道,”即使是冈瑟比本人也无法表述得更好了。但我相信你绝对不相信这些鬼话。如果你想要我再讲一个东方的冒险故事,你就直接说嘛。”

听到他这么说,我也大笑起来。”我本来就知道这样引导您不好。但是也许您可以给我举个更长点的例子,来证明您理论的普遍性,还有您刚才提到的特殊情况的本质。”

“如果你的意思是,根据情况,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情况证据,华生,那么我们可说的就太多了。一个案子发生在英格兰、意大利、土耳其、日本,当地情况各异,发生的方式也就不同。而相似的是,侦探得了解情况。普遍性存在于观察者的眼里。你应该还记得那起我称作博斯库木山谷之谜的案子吧。”

“我当然记得。表面上来看,没有人比年轻的麦卡锡更像是杀人凶手了。要不是您的介入,雷斯垂德可能已经毫不犹豫地把他送上绞刑架了。”

“没错。在很多重大案件中–特别是谋杀案–经常没有目击证人,也没有任何其他的直接证据。因此,只有研究间接证据即情况证据来找到答案。彻底改变看法,可以得到完全不同的结论。有罪的变成无辜的,无罪的却是凶手。”

福尔摩斯停了停。”有一个案子,华生,”他一下子开始回忆起来,说,”可以用来说明我们讨论的主题,这是我在东方旅行时发生的,所以你不太熟悉。也许你愿意听听?”

我们从桌边转移到我们喜爱的椅子上,福尔摩斯给我讲了下面这个发生在孟买贼市上的谋杀案。

“你可能还记得,华生,前两天我跟你讲过亭可马里那件可怕的事情。”

“当然记得。”

“那以后不久,我离开了锡兰,踏上了前往孟买的漫漫征程,我真的打算回到英格兰。这一次我决定沿印度西海岸由南往北走,所以我的第一站就是那座美丽的印度城市特里凡得琅。在那儿,我结识了一个非常有趣的意大利贵族,洛伦佐·斯彼奈利伯爵。我们俩相见恨晚,我们目的地相同,所以斯彼奈利提议我们同行。我很快发现斯彼奈利对印度哲学很有研究,虽然我不像他那样热情澎湃,但我们的谈话还是非常愉快的,特别是在孤独的旅途中百无聊赖的时候。他没有同伴,就带着三个仆人,一个年轻人叫兰奇曼,既是厨子又是向导,另外还有两个挑夫,负责搬运斯彼奈利携带的大量书籍和文件。至于我自己,我对好心的伯爵说我叫威廉·瑞德福,是个律师,去孟买出差。

“接下来的故事,华生,跟兰奇曼有关,我一眼就看出,他对伯爵忠心不贰。当斯彼奈利最后离开印度时,他简直无法接受。他大概二十岁左右,完全依靠他的主人。这个年轻人出身于一个叫乔吉的社会阶层,地位十分低贱,他出生的那个小村子是印度中部最穷的一个地区,叫布斯达,有人说那儿是次大陆最落后的地方之一。他从村子里跑出来,去了那格浦尔。斯彼奈利看见他在街上游荡,没饭吃,就让他做了自己的仆人。让斯彼奈利倍感欣慰的是,他很诚实、聪明,干活也勤快。在旅途中他也帮了我大忙。” 

福尔摩斯继续说,他们到达孟买后,斯彼奈利给了兰奇曼一大笔钱,让他把妻子接来,在贼市边上盖间小屋,那里是孟买最大的跳蚤市场。兰奇曼没有别的收入,斯彼奈利还关心他的生活问题,又留了一笔钱给福尔摩斯,大约有五百印度卢比,请福尔摩斯离开孟买前去看看兰奇曼,并把这份礼物送给他,福尔摩斯答应了。

但是,斯彼奈利走了好几个星期之后,福尔摩斯才抽出空来去找兰奇曼。一件小案子难住了印度警方,于是福尔摩斯出手相助,直到案子破了以后,他才有时间去找那个年轻人。斯彼奈利给福尔摩斯画了一张地图,因此福尔摩斯找到了贼市,兰奇曼那间不大的土坯房就在其中。

福尔摩斯走到那儿,只见到了兰奇曼的妻子,他们以前见过一次。不过,她一看见福尔摩斯,就放声痛哭起来,开始用蹩脚的印度语讲起她那可怜的兰奇曼的遭遇。

前一天晚上,她说,兰奇曼跟她去看望一些好朋友。朋友招待他们大吃一顿,所以回来后,他们觉得不必做饭,就坐在小院子里聊天,后来就上床睡觉了。兰奇曼心情不太好,因为那天下午他跟租住他们另一个房间的人吵了一架,所以她尽力哄他忘掉烦恼,但没有用。有一只蜘蛛爬在旁边的一把椅子腿上,她指着那只蜘蛛说:

“你们村子里把这种小动物叫什么?”

“我不知道。”兰奇曼说。他生气地拾起旁边的一只鞋,朝那蜘蛛砸去。

“别杀它,不要。”她大声叫起来。但是兰奇曼没听她的哀求,把那只无助的蜘蛛打死了。

“安息吧。”他嘲弄地说。

她对丈夫的做法很生气,转身要走进房间去。这时,从房客的房间里传出了声音。

“嘘……听。”兰奇曼说,”房间里还有一个人。”兰奇曼更生气了,但她让他冷静下来,他们俩就回房睡觉了。

因为缺钱,夫妻俩把一个房间租给了一个从外国回来的退休老兵,他们刚才就是听见他跟另外一个什么人在低声说话。她妻子说,那天下午,兰奇曼在街上就是和他吵了起来,因为这个老兵对她提出了无理要求。当时很多人都在场。兰奇曼怒不可遏,威胁说要杀了这个老兵,但被邻居们劝止了。

深夜,她继续说,他们已经睡了,突然从老兵的房间里传来”咚”的一声巨响,把他们吵醒了,兰奇曼翻身下床,推醒了妻子。他从套中拔出刀,点燃一支蜡烛,夫妻俩就来到了走廊上。他们听见从老兵的房间里传来一阵奇怪的喘气声。惊魂未定的他们推开了门,看见老兵倒在血泊中,脖子被人割断了。一个装满钱的盒子打开了,被人扔到了地上。刚才吵醒他们的声音很可能就是这个盒子掉到地上的声音。看见弄出了声响,凶手飞快地逃跑了。窗户开着,说明他是从窗户逃跑的。兰奇曼想帮帮那个垂死的人,他撑起他的头,给他喝水,但是无济于事,那老兵当场断了气。

兰奇曼要妻子去叫警察,他去告诉头人。她说,她盯着死人看了一会儿,又看见丈夫身上也沾上了血迹。她朝警察局走去,并转身看着丈夫朝头人的房子走去,很快就消失在黑夜中了。

“那是我最后一次在牢房外面看见他。”她说,”我后来才从他口中得知了他的遭遇。”他后来告诉她,那天晚上天很黑,开始他走得很慢,脑子里琢磨着白天发生的事。这个无赖,企图非礼他妻子,现在死了,他忍不住感到很痛快。但是,看到一个人在自己面前死去,他的愤怒又大多变成了怜悯,他走着走着,忘掉了自己所有的痛苦。

突然,他脑子冒出了一个念头,这让他感到一阵惊慌:要是他,兰奇曼,被指控为杀人凶手怎么办?他不是曾威胁说要杀了这个人吗?当时有很多人在场。他吓得直冒冷汗,开始跑向头人的房子,但是当他跑到了,却没有进去,他转身又走了。他惊慌失措,在黑夜里狂奔,忘了一切,当然也忘了他的妻子。

回忆起丈夫的话,她抽泣起来,福尔摩斯安慰她说他会尽力帮忙的。这让她又冷静下来。她说,警察发现兰奇曼没跑多远,他躲在一个朋友家里瑟瑟发抖,那个朋友恳求他去自首。他企图逃跑,这让警察相信他就是凶手。他妻子为他辩解,但谁都知道为了保护丈夫,妻子可以不顾一切。因此,兰奇曼被抓了起来,被控有罪。现在,他被关在孟买监狱的一间单人牢房里,等着印度司法部门的宣判。她获准探监,但她不知道以后会怎样。

兰奇曼的妻子轻声哭诉着,但说到最后,就控制不住了,福尔摩斯也无能为力。他马上去当地警察局找兰奇曼。他很快被带到警长办公室,警长叫普希卡·山姆希尔,已经上了年纪,但是经验丰富。警长说,他认为整件案子是个不幸,但是情况一目了然。间接证据无可置疑。这个案子有一个证人,他说,那个人那天晚上路过他们的房子,听见兰奇曼的妻子大叫道:”别杀他!”然后兰奇曼又生气地说:”安息吧。”兰奇曼衬衫上有血迹,他的刀也从套子里拔了出来,更重要的是,他有杀人动机:兰奇曼当天曾公开威胁要杀掉他的房客。老兵的钱盒并没被拿走。因此,这不是一起抢劫杀人案。不,警长说,我们别再浪费时间和伯爵的钱了。兰奇曼有罪。

“没什么好说的,我的朋友。”警长山姆希尔说,”这是一起不幸的愤怒杀人案。”

“也许吧。”福尔摩斯说,”我跟这个年轻人一起从特里凡得琅来到这里,很了解他。我不相信人是他杀的。”

福尔摩斯请求允许他去见兰奇曼,马上得到了应允。由于手段残忍,兰奇曼被单独关在孟买中心监狱的一个糟糕透顶的小牢房里。他看见福尔摩斯,喜不自胜,他首先想到的就是自己被释放了。福尔摩斯不得不马上告诉他自己会帮他,但他不知道能否成功。

“您怎么看我的案子,老爷?我没杀人。相信我,相信我的妻子。是别人进了那个房间。从窗户进来的。”

“那你为什么要跑呢?”

“我突然很害怕,老爷。我没了主意。我跑啊,跑啊。然后我发现自己无处可去。所以我去找我的朋友,他叫来了警察。就是这样。”

接着,福尔摩斯要兰奇曼把他记得的每一件事都讲给他听,从他遇见那个老兵到他从杀人现场跑出来。他讲的情节跟他妻子说的基本差不多。福尔摩斯要他努力回想一下从老兵屋里传出来的说话声,但他想不起来了。老兵断气前什么也没来得及说。

“在旅途中,我已经充分了解了兰奇曼,”福尔摩斯继续说,”我相信他是无辜的。现在我得设法证实他没有杀人。这可不容易。情况证据确凿无疑。怎样才能撕破这张表面情况的大网并揭露真相呢?”

福尔摩斯安慰兰奇曼,对他说自己会竭尽全力为他洗脱罪名。他直接返回兰奇曼的家检查现场。这个时候,福尔摩斯当然不可能检查到当时的现场,警方已经彻底搜查过了。尽管如此,福尔摩斯还是开始了工作,仔细检查地面和少得可怜的几样家具,一张吊床,还有其他几件东西。窗户还开着,那人在匆忙间就是从这儿逃走的。凶手听见兰奇曼和他妻子走了过来,飞快地越窗而逃。窗框和窗台上好像留下了类似于手印和脚印的污迹。但是如何证明这些都是别人而不是兰奇曼的呢?

福尔摩斯很快意识到,他那观察和推理的方法还严重地依赖于另一组假设,那不仅跟罪犯和警察有关,还跟社会本身有关。

“在伦敦,我们的观察和推理,”他说,”是建立在伦敦人通常的想法和做法的基础之上的。这组假设适用于欧洲人,但我在东方的经历却与此大相径庭。现在,我是在孟买,而且还是处于社会下层,我得马上换一种方式来思考。我的问题还是一样。那个被害的老兵是谁?他从哪儿来?是谁杀了他?出于何种动机?但是,当我扫视着满是灰尘的房间时,完全找不到答案。如果那些问题跟我在家问的一模一样,答案会不同吗?”

福尔摩斯站了起来,开始在房间里踱来踱去。”我立即意识到,在这个案子里,检查最微小的细节,仔细回想兰奇曼和他妻子证词里的每一句话,审视每一个证据,最后都会得到另一个假设,可以解释证据,故事就完全不同了。在犯罪现场我重新开始了努力。如果我检查房间足够仔细而巧妙的话,一定能发现有价值的东西。最后,在床底下,我看见了两小块微红色的泥土,还挺软和的。我看到了希望,因为我注意到,在床头沾着一块同样的泥土,一定是什么人的脚蹭上去的,可能是死者,也可能是杀死他的人。我又检查了一遍窗台,让我高兴的是,我发现了同一种泥土的微小痕迹。我希望这不是城市这一带的泥土,把它们小心地装进一个小信封里。我检查了房间的其他地方,还有所有的鞋。房间里并没有红土,鞋子上也没有。我还找到一条线索,证明兰奇曼妻子所言非虚,但还不足以改变什么:在房间的一个角落里,一只拖鞋鞋底上有一只死蜘蛛的尸体,已经被踩瘪了。” 

福尔摩斯还是不太清楚,只知道那种红土一定是凶手鞋上的。他马上回到警察局,又跟警长山姆希尔谈了一次。福尔摩斯对他说希望验尸,检查检查死者的衣服以及别的东西。福尔摩斯已经帮助警察局破了很多案子,所以警长没有反对。他本人已经做出了结论,所以没有兴趣去寻找证据来证明兰奇曼无罪。

首先,福尔摩斯验了尸。他运气不错,因为几个小时后,尸体就要被送到火葬场去,跟孟买很多无名的尸体一起被大火烧掉。福尔摩斯先检验了伤口,断定那是用一把长而锋利的刀大力砍断了脖子上的主动脉所造成的。除了脚,老兵依然穿戴整齐,脚上没有泥土。他的鞋已经被脱掉了,卫兵告诉福尔摩斯鞋被偷走了。福尔摩斯没有发现别的伤口。但是,这个老兵却浑身肌肉、强壮结实。到处都有迹象表明,他死前经历了一场激烈的徒手搏斗。他肩部和腹部都有一些很明显的伤疤,是由更严重的伤口留下的,为此,他一定经历了一段很长时间的无法动弹的恢复期。他面容丑陋,表情冷酷,这说明他这一生好狠斗勇,最后也死于暴力。他的头发灰白却很坚硬,在左脸颊上还有一些小伤疤。即使是死了,从他的嘴唇上仍能看出他的残酷。他既不是廓尔喀人也不是锡克教徒,很有可能是马拉他人,那是印度最好战的一个部族。

接着,福尔摩斯又检查了他的口袋,发现了两件有意思的东西。第一件是一截轮船票,上面有他的名字,叫威克兰·森,还有起程地点:亚丁港。很明显,这个老兵曾在累范特居住,最近才坐船来到孟买。另一件东西是一份文件,部分用法语、部分用阿拉伯语写成。但被血浸湿了,好像是在近东跟什么雇主签定的参军合同。这个人大概这辈子就当过雇佣兵。

“我正准备离开时,从他夹克里掉出来一样东西,这个东西,华生,才是真正幸运的发现:那是一只坏了的银耳环,样式很独特,镶着一小块天青石。我看那不像是印度的东西。”

然后,福尔摩斯要求看看那个钱盒,那是个木头盒子,里面装着很多印度卢比。除了盒子和那些钞票,没有其他线索。非常有意思的是那些钞票都相当旧了,一个刚来的人从银行换来的钱,一般都是比较新的票子。一些钱也沾上了血迹。福尔摩斯费劲地数了数,大票子不多,基本都是小面额的。一共是一万卢比,对一个士兵来说,这可是一大笔钱,比他能挣到的薪水要高得多。福尔摩斯更好奇了。这个老兵是怎样得到这些钱的呢?付的是哪种纸币?不太可能是印度卢比。不对,盒子里的钱远远超出了一个士兵的薪金,他应该还有一个收入来源。是什么呢?是他偷的吗?如果是,是偷谁的呢?

福尔摩斯仔细端详着盒子,寻找线索。就是一个普通的孟买盒子,有各种不同的用途。在一些小铺子里就能找到,通常放在商人的坐处旁边。这个盒子上有一把小锁,但是钥匙却找不到了。

“盒子就是这样,华生。我没有更多的线索。一小块泥土、一只坏了的耳环、一个装有一万卢布的木头盒子、一张说明这个士兵来自亚丁港的船票,还有一张用法语和阿拉伯语写的文件,被血迹浸过,所以我看不完全。现在,我可以告诉你,事后我才知道,当时我掌握的线索足以破案了,至少,我已经能找到罪犯作案的方式了。在这儿,我想要强调紧接着的下一步是:脑子里必须用一根线把各种疑团串起来。我们要做的是把发生的事情画成一幅图,或者一组图。必须对事件进行译解,重温一遍,就像一个历史学家破译历史之谜一样。”

然后,福尔摩斯决定把这个案子暂时放在一边,他去了运动场,进行了一阵剧烈运动,之后,找了一个手艺高超的孟买按摩师来了一番印度式按摩。最后,他穿好衣服,坐在陽台上,喝了一口浓浓的印度茶,里面加了很多糖、香料和纯水牛牛奶。

“这时,这个遇害老兵的故事以一种全新的形式浮现在我

的脑海里。”福尔摩斯接着说,”速度如此之快,我仿佛都没有认真考虑过这些贫乏的证据,立刻就真相大白了一样。现在,我要跟你讲讲我是怎么一步一步想明白的。

“首先是这个遇害的老兵本人。他受过军队训练,具有作战经验,我估计,大概二十年前,他作为一名英国军队招募的新兵被派往海外。任务结束后,他离开了女王陛下的军队,也可能被解散了。然后,他又当上了雇佣军,为法国作战,我想,他应该在北非参加过多次战役。现在,多年征战的他满身伤疤,于是决定退伍回家,干点儿太平事。两天前,他搭乘一艘运输船来到孟买,到码头逛一圈我就能找出那艘船。踏上印度的土地,他决定就近找个住处。几经打听,他意外地来到了我们兰奇曼的房子。兰奇曼的妻子把一个房间租给了他,老兵却又想非礼她,正在这时,兰奇曼回家来了。他听见妻子的叫喊,接着就是一场激烈的争吵。兰奇曼威胁说要杀死老兵,但围观的人群及时制止了他们,最终没有动手。老兵认为自己已经付了钱,所以坚持当晚要住下来,第二天早上再走。兰奇曼也只得同意,老兵把行李放在房间里就出去了,直到傍晚才回来,他前脚到,兰奇曼跟妻子后脚就也从朋友家回来了。

“有一点我很清楚,那天下午那个老兵一定去某个地方跟杀他的那个人见过面了。问题是,在哪儿呢?这个问题,华生,一想就明白。一个饱尝艰辛的雇佣兵,出生入死多年,坐了几个星期的船终于到达了孟买。他最想去的地方是哪儿?

“轻轻松松就能猜到这个问题的答案,这个老兵首先去的就是最近的妓院和鸦片烟馆,在孟买这样的城市,也许只有这种地方能让他找到安慰与乐趣。他去了,先喝了个酩酊大醉,然后找了一个在那儿出卖肉体的女人。他身上没钱,但他拿出一副从国外带来的廉价耳环送给她。从没有客人这样做过。那女人被他的亲切打动了,对他说自己想从良过正常人的生活。她说她存了些钱。老兵提议两人一起过。她就回去收拾可怜的几件家当,她回来前老兵偷走了她的存钱盒。她跟踪他一直到了兰奇曼的家里,趁他睡着了就一刀结果了他。在他最后的挣扎时刻,奋力从女人耳朵上拽下了一只耳环,耳环掉在他军服的褶子里了。钱盒掉在地上。兰奇曼和妻子被吵醒了,冲进房间。那女人夺路而逃,慌乱间没来得及带走钱盒。剩下的故事就不用讲了。

“我必须承认,华生,回想起来,这个故事有点异想天开。不过,我别无他法,只能顺着我自己编造的离奇情节往下走。在运动场享受完以后,我去了城里的妓院区。我从距离兰奇曼家不远的地区开始,首先去了位于正街上的几家。我跟他们打听是否有个长得像威克兰·森的家伙曾经来过。他们都大笑起来,回答说来这儿的人都长这样。从我的描述中没人认出威克兰。”

当他走到小水沟旁,福尔摩斯看见了一些东西最终让他破了案:在一家妓院前面有两个人在挖地,做什么用他并不知道。他走上前去,才发现他们挖出来一大堆红土,跟他在老兵房间里找到的那种一模一样。他可能已经找到了目标。他走上狭窄的楼梯,进了一个房间,里面装饰着俗气的天鹅绒。一个女人做在一张小桌旁。他对她说想看看姑娘们。于是,她就把妓院里的几个可怜的姑娘叫出来,一一让福尔摩斯过目。这些姑娘身着艳丽的沙丽,在他面前搔首弄姿,个个笑容满面,她们的脸都是面粉糊的颜色,眼睛里充满了痛苦和怨恨。福尔摩斯把她们仔细看了一遍,想找一个耳朵受了伤的,但没找到。他挥手让她们都下去了。

“怎么了?这些是我最好的姑娘,您都看不上。”坐在桌边的那个女人说。

福尔摩斯觉得这个老鸨极其令人反感,身体肥胖,一头橘色头发实在恶心,脸上覆盖着厚厚的粉,穿着一件红色天鹅绒长袍,脖子上戴着一根粗大的项链,全是假的孟买珍珠。

“我想找那个耳朵受伤的。”福尔摩斯回答她说。

她皱起了眉头,犹豫了一下。”今天她不在这儿。今天她休息。”

“我会付一大笔钱。”福尔摩斯说。

“很好。我这就去叫她来。等着。”

福尔摩斯等了几分钟。那间房子里热得让人喘不过气来,熏的香和廉价香水的味道让他直想吐。那个老鸨回来,带来一个相当年轻的姑娘,她没穿职业服装,而是穿着普通的沙丽。她脸上没擦粉。不过,她的右耳裹着胶布,另一只耳朵上的耳环跟福尔摩斯发现的那只样式一致。幸运之神让他很快找到了结局。

福尔摩斯伸出手,把那只耳环的残片递给她。她大吃一惊,害怕起来。她示意福尔摩斯跟她走,他们去了她的房间。老鸨看着福尔摩斯咯咯地笑。

“那我就开门见山了,小姐,”福尔摩斯用印度语说,”我已经查到,你昨晚残忍地杀害了一个叫威克兰·森的家伙。至于你为什么这样干,现在对我来说并不重要,因为我的一个年轻朋友被冤枉,替你背了黑锅。我得帮他洗清罪名。所以我要你跟我一起去一趟警察局。”

她站在那儿,一语不发,一动不动,福尔摩斯觉得仿佛过了很长时间。然后,她轻轻地说:”您是对的。我的确杀了威克兰·森,但我为什么杀他,对您和警察来说都很重要。我跟您去以前,我希望您能听听。” 

(全书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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